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现将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》(吉教人字[2014]7号)转发给你们,请各部门、单位及时传达文件精神,并根据要求,组织做好本部门、单位申报人选的审核推荐工作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
(一)个人申报(4月19日至23日)
符合申报条件人员按要求填报以下材料:
1.《吉林省高级专家申报表》(附件2)。纸质版,a4大小,一式两份;另附电子版,电子版须插入jpg格式彩色免冠照片;“所在单位意见”栏和“推荐单位意见”栏均不要填写,也不要加盖公章。
2.《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业绩一览表》(附件3)。纸质版,a3大小,一式一份;申报人须按照申报类别填写;另附电子版。
3. 相关业绩证明材料。纸质版,a4大小,一式两份。业绩证明材料要简装成册,装订顺序为奖励证明、鉴定证书、经济效益财务证明、著作、论文、其他。业绩证明材料除经济效益财务证明需原件外,均报复印件。主要包括:(1)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的奖励证书;(2)审计或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财务证明;(3)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和发表的学术论文(封面、目录及ag九游会登录j9入口的版权页,论文检索与被引用材料目录等);(4)其他佐证材料。
申报材料中所涉及的表格均可从吉林省人才工作网站(www.jlrc.cn)下载。电子版需与纸质版一致。
(二)审核汇总(4月24日)
学校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共同对各部门、单位推荐的申报人选材料审核、汇总,并将有关情况向学校领导做出报告。
(三)专家评审(4月25)
学校成立专家评审组,对所有申报人选进行评议并提出推荐次序。
(四)党委审定(4月29)
召开学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。
(五)公示(4月29日至5月6日)
学校对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的推荐人选情况在校内公示8天(5个工作日)。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评选吉林省高级专家是省委、省政府贯彻党的“尊重劳动、尊重知识、尊重人才、尊重创造”方针,落实人才兴业战略的重大举措,政策性强,专家学者十分关注的大事,各部门、单位要给予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广泛宣传,积极动员,切实做好第四批省高级专家候选人的推荐工作。
(二)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报送材料,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。
(三)在审核推荐过程中如有不清楚的地方,请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或人事处联系。材料报送地点:学校党委组织部,行政办公楼a316室。联系人:汪德智(联系电话:0431—84566034)。
1.《吉林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候选人人选的通知》
2.《吉林省高级专家申报表》
3.《第四批吉林省高级专家业绩一览表》
吉林建筑大学党委组织部 吉林建筑大学人事处
2014年4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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