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13-10-08 09:49:09 访问:
学校各部门、单位:
秋季是发生火灾事故的多发期,为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,确保学校安全,各部门、单位应做好以下工作:
一、未经批准任何单位、个人禁止在校内动用明火、焚烧垃圾,办公场所、值班室、独立工作室、单身教工宿舍、后勤员工宿舍等禁止使用电热器具取暖。
二、对临时施工项目要严格遵守用火用电审批手续。
三、各单位要落实防火责任、分工明确,组织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,重点检查内容:
1.用火用电情况,电器设备、设施是否有损坏。要逐屋、逐房检查,不留死角。
2.对所有配电箱、柜进行安全检查,排除故障,确保安全。
3.对学生公寓重点检查吸烟、使用违章电器情况。
4.对库房、各楼楼梯死角存放可燃物品要及时清理。
5.食堂要对炉具、胶管、排烟罩、电源线、插座、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,排除隐患。
四、各部门、单位要认真落实此通知,确保本单位安全。
五、职能部门要对各场所进行抽检、抽查,并随时向全校通报检查情况。
吉林建筑大学防火安全委员会
2013年10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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